基坑开控和支护管理制度

来源:四川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网 时间:2020-06-15

1、深基坑开挖时,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。

2、开挖前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认地下设施的具体位置,并提前至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。

开挖许可证应放在具体的施工部位,以备相关人员的检查。

3、挖机作业时,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指挥人员,指挥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。

4、开挖时,必须在基坑边1.2米的护身栏杆,防护栏杆必须刷黑黄漆;基坑边2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或物件。

5、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、槽、坑壁上攀登上下或直接跳下;间歇不得在基坑、坑坡脚下休息。

6、人工挖土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,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。严禁掏洞挖土。

7、人工配合机械挖土,人员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,必须待机械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清土。

8、支撑就具有足够的强度、刚度和稳定性。支撑部件的型号、尺寸、支撑点的布置、板桩的入土深度、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按设计施工。

9、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,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。